據報道,日前一名游客在廬山拍照時手機掉落懸崖,當地消防出動2輛車、14人,克服懸崖陡峭下雨濕滑的困難,消防員用繩子固定在樹上,下到約13米的位置,50分鐘后幫游客找到了手機。
在廬山景區抑或是當地消防部門看來,當地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幫助游客找回了手機,避免了游客的損失,這應該是一則“正能量”新聞。然而此事經媒體報道以后,卻引發了網友幾乎一邊倒的議論,那就是反對消防部門如此“興師動眾”幫一名游客找手機,理由也很簡單:這么做浪費公共資源。
游客弄丟了手機,不管是從幫助游客減少損失,或者是體現當地熱情好客,為游客服務的角度,似乎都應該幫忙找回來,但如果為了找這部手機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公共資源,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是否應該,就需要打一個問號了。
正如有網友所說,游客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拍照的過程中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弄丟了手機,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從情理的角度,消防部門都沒有責任和義務幫助其找手機。如果當地消防部門拒絕了幫助游客找手機的要求,并不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而如果僅僅是為了體現當地的“熱情好客”,那么確實需要考慮為此耗費的大量公共資源的問題了。
更何況,為了幫助一名游客找回手機,動用兩部消防車,14名消防員,涉及到的還不僅僅是浪費公共資源的問題。一旦當地發生火災等比找手機更緊急的事情,這些進入景區,上到懸崖之上的人員和車輛,很難及時撤回投入搶險救援,很可能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
消防部門可以幫助游客解決問題和困擾,但是要考慮幫助背后的公共成本問題。而說到“成本”,也就引申出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面對有人提出的類似“找手機”這樣的并不在消防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求,如果消防部門一定要幫忙,需要提前衡量公共資源支出的大小和要解決的事項嚴重程度是否合適,既不能對他人的困難視而不見,也不能為了找一部手機興師動眾。這件事也對公眾是一個警示,要對自己的個人行為負責,不要去冒險做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